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经区人民政府三届8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调整后的《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决策承办单位负责决策档案的管理,决策完成后要及时将履行形成的记录、文件等材料完整归档并进行后评估。
四、区司法局要对调整后的《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需履行的法定程序加强指导。
附件:《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9日
附件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需履行程序 |
承办(牵头)单位 |
决策时间 |
1 |
毕节市中心城区城市节水中长期规划(2023—2035) |
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区水务局 |
2024年 11月 |
2 |
《毕节市七星关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2023年—2027年)》 |
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区能源局 |
2024年 12月 |
3 |
《毕节市七星关区公共交通发展专项规划(2024—2035年)》 |
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 |
区交通运输局 |
2024年 9月 |
4 |
《七星关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 |
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 |
区自然资源局 |
2024年 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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