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4-167427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4-12-13 16:51:22
文号
是否有效
标题
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毕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时间:2024-12-13 16:51:22
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毕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八、做好规划实施保障。毕节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要依据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编制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依据详细规划核发规划许可,加强城市设计方法运用,建立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统筹管理制度,强化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立健全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省自然资源厅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指导、监督和评估,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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