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5-170952 信息分类  惠民利企政策明白卡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02-10 0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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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发布
时间:2025-02-10 0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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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发布



如何办理偿还商业住房贷款

提取公积金业务




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相关要求如下:

一、提取条件

1.已正常偿还第一期贷款;

2.提取人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3.距离上次提取时间12个月以上;

4.上次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金额已全部用于偿还该笔住房贷款;

5.办理提取业务的住房所有权人应为职工本人及其配偶;

6.先还后提的(报账式提取),须在提前还款后30日内凭还款入账凭证办理提取,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大于还款凭证提前还款额。

二、所需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

2.婚姻证明材料:委托配偶办理业务、《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借款合同》只有提取申请人配偶方姓名的须提供结婚证;

3.《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一次办理时提供);

4.《借款合同》(第一次办理时提供);

5.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计划表;

6.购买住房地位于贵州省外的须提供购房地户籍资料或夫妻其中一方购房地公积金缴存证明。

三、提取额度

夫妻双方提取额合计不超过贷款余额,利用同一套住房资料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该笔贷款本息。

四、办理渠道

线上:毕节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手机APP。

线下: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公积金业务延伸银行网点公积金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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