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高新区规划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目录
第一部分 毕节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毕节高新区规划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 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情况
第三部分 毕节高新区规划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部门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毕节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职责
各股室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文秘、保密、联络、会务、财务、信息、宣传、督办、政务公开、后勤服务、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负责目标绩效管理,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有关建设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工作;负责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印发与报送备案工作;完成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规划建设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负责园区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执行;负责园区内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组织等服务性综合工作;负责初审园区内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并提供项目征地红线图,为独立建厂企业或用地项目办理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提供服务;负责高新区范围内建设施工、消防、城镇燃气等领域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归档园区企业规划、建设资料;完成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安排的有关工作。
(三)环境保护股。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确定园区重点污染企业和重点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统计工作,并按时上报及公布;负责为园区规划、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服务;负责园区内环境污染防治的日常服务,对园区内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污染设施及其他环保设施的运转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送上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协调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做好资源利用有关工作及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督促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协调和配合园区内的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指导、督促园区内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完成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预算单位构成:本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即为本级决算。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设3个股室:办公室、规划建设股、环境保护股等3个股室。
人员构成: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核定事业编制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2025年年初部门实有人数为2人,其中:在职人员2人,均为事业编制。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毕节高新区规划建设局2025年收入预算总额为612.41万元,均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 612.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05.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9万元。
毕节高新区规划建设局预算当年收支总额与2024年预算数 1309.82万元相比,减少697.41万元,下降53.24%。主要原因是:2025年年初在编人员减少1人,减少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项目。
二、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公共财政预算安排基本支出60.62万元,项目支出 551.79万元。均为县本级支出,主要是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其中:
基本支出具体是:
1.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核定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住房保障等人员经费52.85万元。
2.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7.77元。
3.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和县相关规定核定的公务交通补贴 0万元。
项目支出具体是:
1.21号地块(合盛房地产)10KV线路迁改安装工程等项目67.61万元。
2. 金日久厂房外黑臭水体治理等4个项目基础设施项目200万元。
3.土地用地性质规划调整等项目80万元。
4.JL0210土地污染状况调整报告编制等项目10万元。
5.毕节金海湖新区4个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染源治理项目98.24万元。
6.七星关区金银山第一期安置房修缮工程费等项目92万元。
7.环保整改办运转项目3.9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规模变化情况
规划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612.41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2291.57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下降78.91 %。主要原因:2025年年初在编人员减少1人、减少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项目、上级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697.41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下降53.24 %。主要原因2025年年初在编人员减少1人,减少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项目,上级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结构情况
2025年本单位收入支出612.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万元,占0.44%;卫生健康支出1.84万元,占0.30%;城乡社区支出605.38万元,占98.85%;住房保障支出2.49万元,占0.41%。
(三)一般公共预算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入(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项)
2025年预算数为2.70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0.50万元,下降15.69 %。其中,按政府经济分类机关工资福利支出(类)社会保障缴费(款)预算数为2.70万元。
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5年预算数为0.93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0.43万元,下降31.47%。其中,按政府经济分类机关工资福利支出(类)社会保障缴费(款)预算数为0.93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25年预算数为0.69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0.31万元,下降31.47%。其中,按政府经济分类机关工资福利支出(类)社会保障缴费(款)预算数为0.69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项)
2025年预算数为0.22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0.1万元,下降31.48%。其中,按政府经济分类机关工资福利支出(类)社会保障缴费(款)预算数为0.22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5年预算数为53.59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32.65万元,下降37.86%。其中,按政府经济分类机关工资福利支出(类)工资奖金津补贴(款)预算数为45.64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经费(款)预算数为7.33万元;机关工资福利支出(类)社会保障缴费(款)预算数为0.19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预算数为0.43万元。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2025年预算数为3.94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3.94万元,增长100%。其中,按政府经济分类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预算数为3.94万元。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2025年预算数为98.24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98.24万元,增长100%。其中,按政府经济分类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预算数为98.24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2025年预算数为449.61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597.21万元,下降57.05%。其中,按政府经济分类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预算数为449.61万元。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5年预算数为2.49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31万元,下降34.47%。其中,按政府经济分类机关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预算数为2.49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0.00%,与上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00%,占“三公”经费的0.00%,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00%,占“三公”经费的0.00%。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我单位不涉及社会事务,车辆和接待由高新区党政办统一管理。
(一)因公出国(境)费。我县对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到本单位,目前这项经费预算暂无数据。与2024年预算相同。
(二)公务接待费。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为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 0.00%。与去年年初预算相比,公务接待费预算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降低0.00%,主要原因是高新区不涉及社会事务,接待由高新区党政办统一管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我县对公务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到本单位,目前这项经费预算暂无数据。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00 %。与去年年初预算相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降低0.00%,主要原因是:高新区车辆统一由党政办进行管理。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规划建设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76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44万元,增长60.01%,主要包括办公费6万元;工会经费0.85万元;福利费0.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主要是货物类政府采购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0万元。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规划建设局截止2025年年初资产总额2356.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56.35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预算的所有项目支出必须插入绩效目标表)
规划建设局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项目7个,涉及财政资金 551.79万元,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如下:
项目一:21号地块(合盛房地产)10KV线路迁改安装工程等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单位(盖章): |
项目编码: |
| |||
项目名称 |
七星关区金银山第一期安置房修缮工程费等项目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实施单位 |
| |||
资金来源 |
年度资金情况 | ||||
资金总额(万元): |
92.00 | ||||
财政拨款 |
| ||||
其中:上级补助 |
| ||||
本级安排 |
92.00 | ||||
其他资金 |
| ||||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
七星关区金银山第一期安置房修缮工程费等6个项目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说明 |
产出 |
数量 |
建设(改造)工程数量 |
6 |
| |
|
|
| |||
质量 |
竣工验收合格率 |
100% |
| ||
|
|
| |||
|
|
| |||
时效 |
项目按计划完成率 |
100% |
| ||
|
|
| |||
|
|
| |||
成本 |
项目或定额成本 |
100% |
| ||
|
|
| |||
|
|
| |||
效益 |
经济效益 |
|
|
| |
|
|
| |||
社会效益 |
设施正常运转率 |
100% |
| ||
|
|
| |||
|
|
| |||
生态效益 |
|
|
| ||
可持续影响 |
|
|
| ||
|
|
|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 满意度 |
受益群体满意度 |
96% |
| |
|
|
|
项目二:金日久厂房外黑臭水体治理等4个项目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单位(盖章): |
项目编码: |
||||
项目名称 |
金日久厂房外黑臭水体治理等项目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实施单位 |
毕节顺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资金来源 |
年度资金情况 | ||||
资金总额(万元): |
200 | ||||
财政拨款 |
|||||
其中:上级补助 |
|||||
本级安排 |
20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
金日久厂房外黑臭水体治理等项目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说明 |
产出 |
数量 |
||||
建设(改造、修缮)工程数量 |
≥4 |
||||
质量 |
|||||
竣工验收合格率 |
≥97% |
||||
时效 |
|||||
项目按计划开工率 |
≥100% |
||||
成本 |
|||||
项目或定额成本 |
100% |
||||
效益 |
经济效益 |
||||
社会效益 |
|||||
建筑(工程)综合利用率 |
≥98% |
||||
生态效益 |
|||||
可持续影响 |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受益群体满意度 |
≥99% |
||||
项目三:土地用地性质规划调整等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单位(盖章): |
项目编码: |
||||
项目名称 |
土地用地性质规划调整等项目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实施单位 |
||||
资金来源 |
年度资金情况 | ||||
资金总额(万元): |
80 | ||||
财政拨款 |
80 | ||||
其中:上级补助 |
|||||
本级安排 |
8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说明 |
产出 |
数量 |
项目数量 |
=5 |
||
质量 |
竣工验收合格率 |
=100% |
|||
时效 |
项目按计划开工率 |
≥60% |
|||
成本 |
项目或定额成本控制率 |
=100% |
|||
效益 |
经济效益 |
||||
社会效益 |
项目综合利用率 |
=100% |
|||
生态效益 |
|||||
可持续影响 |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受益群体满意度 |
≥96% |
||
项目四:JL0210土地污染状况调整报告编制等工作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单位(盖章): |
项目编码: |
||||
项目名称 |
JL0210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等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实施单位 |
||||
资金来源 |
年度资金情况 | ||||
资金总额(万元): |
10.00 | ||||
财政拨款 |
|||||
其中:上级补助 |
|||||
本级安排 |
10.0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
JL0210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等工作经费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说明 |
产出 |
数量 |
保障正常工作运转 |
≥10个 |
||
质量 |
项目实施规范性 |
规范 |
|||
时效 |
业务工作按时完成率 |
100% |
|||
成本 |
项目或定额成本 |
100% |
|||
效益 |
经济效益 |
||||
社会效益 |
提高工作效率 |
有效提高 |
|||
生态效益 |
|||||
可持续影响 |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受益群体满意度 |
96% |
||
项目五:毕节金海湖新区4个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染源治理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单位(盖章): |
项目编码: |
||||
项目名称 |
毕节金海湖新区4个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染源治理项目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实施单位 |
||||
资金来源 |
年度资金情况 | ||||
资金总额(万元): |
98.249883 | ||||
财政拨款 |
|||||
其中:上级补助 |
|||||
本级安排 |
98.249883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
毕节金海湖新区4个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染源治理项目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说明 |
产出 |
数量 |
服务新基河周边群众 |
≥300人 |
||
质量 |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
有效加强 |
|||
时效 |
完成时间 |
≤1年 |
|||
成本 |
项目或定额成本控制率 |
100% |
|||
项目成本 |
≤98.249883 |
||||
效益 |
经济效益 |
||||
社会效益 |
|||||
生态效益 |
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
有所改善 |
|||
可持续影响 |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
项目六:七星关区金银山第一期安置房修缮工程费等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单位(盖章): |
项目编码: |
||||
项目名称 |
七星关区金银山第一期安置房修缮工程费等项目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实施单位 |
||||
资金来源 |
年度资金情况 | ||||
资金总额(万元): |
92.00 | ||||
财政拨款 |
|||||
其中:上级补助 |
|||||
本级安排 |
92.0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
七星关区金银山第一期安置房修缮工程费等6个项目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说明 |
产出 |
数量 |
建设(改造)工程数量 |
6 |
||
质量 |
竣工验收合格率 |
100% |
|||
时效 |
项目按计划完成率 |
100% |
|||
成本 |
项目或定额成本 |
100% |
|||
效益 |
经济效益 |
||||
社会效益 |
设施正常运转率 |
100% |
|||
生态效益 |
|||||
可持续影响 |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受益群体满意度 |
96% |
||
项目七:环保整改办运转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单位(盖章): |
项目编码: |
||||
项目名称 |
环保整改办运转项目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实施单位 |
||||
资金来源 |
年度资金情况 | ||||
资金总额(万元): |
3.94 | ||||
财政拨款 |
|||||
其中:上级补助 |
|||||
本级安排 |
3.94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
环保整改办运转项目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说明 |
产出 |
数量 |
建设(改造)工程数量 |
≥6 |
||
质量 |
竣工验收合格率 |
100% |
|||
时效 |
项目按计划完成率 |
100% |
|||
成本 |
项目或定额成本 |
≤3.94 |
|||
效益 |
经济效益 |
||||
社会效益 |
设施正常运转率 |
100% |
|||
生态效益 |
|||||
可持续影响 |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受益群体满意度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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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毕节高新区规划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入(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类)工资资金津补贴(款)反映: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二十七)机关工资福利支出(类)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以及失业、工伤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二十八)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经费(款):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的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
(二十九)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的劳务费、委托业务费。
(三十)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离休人员特需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