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
关于史剑东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史剑东同志正式任毕节市财政局副局长,任副县级领导职务时间从2024年8月起算;
陈 娟同志正式任贵州赫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任副县级领导职务时间从2024年11月起计算;
邱 旭同志正式任毕节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任职时间从2024年9月起算。
张敏灵同志挂任毕节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宋 方同志挂任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
以上2名同志挂职时间2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