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刘永华同志不再担任毕节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刘 宁同志不再担任毕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毕节市卫生监督所)副主任(副所长)职务。
毕节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