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杨海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0-16 09:10 字体:[]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杨  海同志任毕节市公安局法制与督察审计支队(直属公安局、信访办公室)支队长(局长、主任),不再担任毕节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直属公安分局)支队长(局长)职务;

方昱民同志任毕节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无人机治安管控与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支队长(主任),不再担任毕节市公安局警务保障支队支队长职务。

许如鹏同志不再担任毕节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生态环境安全保卫支队、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职务;

吴孟虎同志不再担任毕节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支队长职务;

黄晓咏同志不再担任毕节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唐  彬同志不再担任毕节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职务;

牛国强同志不再担任毕节市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校长职务;

糜  乾同志不再担任毕节市公安局维稳支队支队长职务;

向红勇同志不再担任毕节市公安局科技信息通信支队支队长职务;

康  海同志不再担任毕节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刘浩亮同志不再担任毕节市公安局警卫处处长职务;

黄成龙同志不再担任毕节市公安局审计处处长职务;

管育恒同志不再担任毕节市森林公安局局长职务;

禄  杰同志不再担任毕节市公安局洪家渡公安分局局长职务;

韦晓松同志不再担任毕节市公安局金海湖分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