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耀波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第三届毕节市
委员会副主席职务的决定
(2025年6月26日政协第三届毕节市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江耀波同志因工作岗位变动,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经政协第三届毕节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同意江耀波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第三届毕节市委员会副主席职务,并向政协第三届毕节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三届毕节市委员会
副秘书长任命名单(1人)
(2025年6月26日政协第三届毕节市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董定皓同志为政协第三届毕节市委员会副秘书长。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三届毕节市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主任任免职名单(2人)
(2025年6月26日政协第三届毕节市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李焱同志为政协第三届毕节市委员会农业农村委员会主任(兼);
周杰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第三届毕节市委员会农业农村委员会主任(兼)职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三届毕节市委员会
委员增补名单(3人)
(2025年6月26日政协第三届毕节市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兴江(回族) 刘 瑾 熊 星
关于接受江耀波等同志请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
会议第三届毕节市委员会委员的决定(5人)
(2025年6月26日政协第三届毕节市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江耀波、刘洋、谭福岭3名同志因工作岗位变动和工作原因,彭双艳、胡雪梅2名同志因退休,申请辞去政协第三届毕节市委员会委员。政协第三届毕节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接受江耀波、刘洋、谭福岭、彭双艳、胡雪梅5名同志请辞政协第三届毕节市委员会委员。
关于免去徐全华政协第三届毕节市委员会常务
委员、教育卫生体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撤销其委员资格的决定
(2025年6月26日政协第三届毕节市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鉴于徐全华涉嫌严重违法,根据中共毕节市委建议,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政协第三届毕节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免去徐全华政协第三届毕节市委员会常务委员、教育卫生体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撤销其委员资格,并在政协第三届毕节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予以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