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 焱任毕节市智力支边联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付立武任毕节市商务局副局长;
彭 垚任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毕节市卫生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周 杰不再担任毕节市智力支边联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正友不再担任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马 锷、赵伟长不再担任毕节市教育局督学职务;
尹 平不再担任毕节市公安局禁毒工作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吴 建毕节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