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高新区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单位2026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毕节高新区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毕节高新区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单位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 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情况
第三部分 毕节高新区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单位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部门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毕节高新区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企业服务中心设3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政务服务股、项目服务股,各股室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单位文电、会务、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等工作;负责有关文稿的组织起草、审核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纪检、信访工作;负责考核、监督检查、干部人事工作;负责财务、资产管理、后勤服务、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单位内外联系、日常工作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
(二)政务服务股。负责为企业提供各类信息咨询服务,负责为入驻企业提供手续代办服务。负责协调区内外有关部门开展企业服务;开展常态化走访企业和惠企纾困活动。
(三)项目服务股。协调做好引进项目的协同推进、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等工作;负责园区企业供地、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交通、通讯等保障工作;负责入驻企业的厂房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协调资产运营公司为入驻企业做好厂房维修维护工作;负责为企业提供员工招聘、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政策咨询和服务;负责企业人才申报指导、人才兑现等服务;负责协调人才安居、子女就近入学等服务事项;协调劳动部门解决劳动争议或劳动纠纷。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企业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本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即为本级决算。
毕节高新区园区企业服务中心设3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政务服务股、项目服务股。
人员构成:本单位编制数为10人,2026年年初部门实有人数为10人,其中:在职人员10人。
第二部分 毕节高新区园区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毕节高新区园区企业服务中心2026年收入预算总额为3466.91万元,均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466.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43万元,行政运行支出204.84万元,产业发展其他对企业补助支出2012万元,历史遗留其他支持中小企业管理和支出1215.76万元。
毕节高新区园区企业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当年收支总额3466.91万元与2025年预算数1123.30万元相比,增加2343.61万元,增长208.64 %。主要原因是:增加历史遗留项目和要素保障服务预算。
二、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6年公共财政预算安排基本支出239.15万元,项目支出3227.76万元。均为县本级支出,主要是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其中:
基本支出具体是:
1.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核定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住房保障等人员经费215.94万元。
2.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费等公用经费23.21万元。
3.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和县相关规定核定的公务交通补贴0万元。
项目支出具体是:
1.产业发展-对企业补助支出项目500万元。
2.产业发展-企业要素保障等项目1500万元。
3.对企业补助支出-公交车补贴项目12万元。
4.历史遗留项目1215.7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规模变化情况
毕节高新区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单位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3466.91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1127.14万元增加2339.77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长207.6 %。主要原因增加历史遗留项目和要素保障服务预算。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2343.61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增长208.63%。主要原因是增加历史遗留项目和要素保障项目服务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3466.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68万元,占0.39%;卫生健康支出(类)8.20万元,占0.2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3432.6万元,占99.01 %;住房保障支出(类)12.43万元,占0.36%。
(三)一般公共预算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6年预算数为12.80万元,比2025年12.52预算数增加0.28万元,增长2.24%。其中,按政府经济分类社会保障缴费(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款)预算数为12.8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2026年预算数为0.88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0.28万元,增长2.24%。其中,按政府经济分类社会保障缴费(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预算数为0.88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6年预算数为4.42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0.26万元,下降5.56%。其中,按政府经济分类社会保障缴费(类)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款)预算数为4.42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26年预算数为3.25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3.44减少0.19万元,下降5.52 %。其中,按政府经济分类社会保障缴费(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预算数为3.25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2026年预算数为0.52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0.58万元,下降52.73%。其中,按政府经济分类社会保障缴费(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预算数为0.52万元。
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行政运行(项)
2026年预算数为204.84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12.99万元,下降5.96%。其中,按政府经济分类工资奖金津补贴(类)津贴补贴(款)预算数为40.6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预算数为5.2万元;工资奖金津补贴(类)奖金(款)预算数为98.21万元;工资奖金津补贴(类)基本工资(款)预算数为41.59万元;办公经费(类)工会经费(款)预算数为5.06万元;办公经费(类)办公费(款)预算数为11.15万元;办公经费(类)印刷费(款)预算数为1万元,办公经费(类)差旅费(款)预算数为2万元。
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款)产业发展(项)
2026年预算数为2012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2012万元,按政府经济分类其他对企业补助(类)其他对企业补助(款)预算数为2012万元。
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
2026年预算数为1215.76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343.76万元,增长39.42%。按政府经济分类委托业务费(类)委托业务费(款)预算数为1215.76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6年预算数为12.43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0.7万元,增长5.97%。其中,按政府经济分类住房公积金(类)住房公积金(款)预算数12.43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0 万元,增长或降低0 %。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占“三公”经费的0%。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我县对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到本单位,目前这项经费预算暂无数据。与2025年预算相同。
(二)公务接待费。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为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与去年年初预算相比,公务接待费预算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降低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我单位对公务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到本单位,目前这项经费预算暂无数据。202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与去年年初预算相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降低0%。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毕节高新区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21万元,比2025年预算27.57减少4.36万元,降低15.81%,主要包括办公费11.15万元,印刷费1万元,差旅费2万元,工会经费5.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毕节高新区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单位截止2026年年初资产总额115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497.11万元,固定资产100.05 万元,共有车辆2辆(该资产为2021年盘盈资产,现由租赁公司使用)。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毕节高新区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单位2026年预算绩效管理项目12个,涉及财政资金3227.76万元,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如下(举例2个项目,其余项目见附件1):
项目一:产业发展-对企业补助支出项目
|
项目绩效目标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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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 | ||||||
|
项目名称 |
产业发展-对企业补助支出 | |||||
|
省级主管部门 |
||||||
|
市县主管部门 |
市县财政部门 |
毕节市高新区财政局 | ||||
|
资金情况 |
年度资金总额: |
500 | ||||
|
财政拨款 |
||||||
|
其中:上级补助 |
||||||
|
本级安排 |
500 | |||||
|
其他资金 |
||||||
|
总体目标 |
按程序审核企业资料并根据管委会会议纪要,及时拨付,帮助企业减轻负担 |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说明 | |
|
产 |
数量指标 |
兑现企业数量 |
≤10家 |
|||
|
质量指标 |
兑现流程档案合规性 |
合规 |
||||
|
时效指标 |
按时审核实时兑现 |
2026/12/31 |
||||
|
成本指标 |
兑现成本 |
500 |
||||
|
项目收益 |
激励企业做大做强,助力高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
|||||
|
带动社会效益 |
双承诺双兑现,提升营商环境、企业满意度,激励企业做大做强,助力高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生态保护 |
||||
|
社会效益指标 |
绿色环保建设应用 |
可持续长久 |
||||
|
生态效益指标 |
企业对兑现满意度 |
≥95%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
|
项目绩效目标表 | ||||||
|
(2026年度) | ||||||
|
项目名称 |
产业发展-企业要素保障等项目 | |||||
|
省级主管部门 |
||||||
|
市县主管部门 |
市县财政部门 |
毕节市高新区财政局 | ||||
|
资金情况 |
年度资金总额: |
1500万元 | ||||
|
财政拨款 |
1500万元 | |||||
|
其中:上级补助 |
||||||
|
本级安排 |
1500万元 | |||||
|
其他资金 |
||||||
|
总 |
保障企业电力运行,助力高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说明 | |
|
产 |
数量指标 |
安装变压器数量 |
≤10家 |
|||
|
质量指标 |
安装流程档案合规性 |
合规 |
||||
|
时效指标 |
按时完成 |
2026/12/31 |
||||
|
成本指标 |
安装成本 |
1500万元 |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项目收益 |
保障企业电力运行,助力高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带动社会效益 |
提升营商环境、企业满意度,激励企业做大做强,助力高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
||||
|
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保护 |
维护园区环境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绿色环保建设应用 |
可持续长久发展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企业满意度 |
≥95% |
|||
第三部分 毕节高新区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单位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九)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款)产业发展(项)反映: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在医疗经费和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之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类)工资奖金津补贴(款):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二十七)机关工资福利支出(类)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以及失业、工伤、生育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二十八)机关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应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九)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经费(款):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的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
(三十)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在咨询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
(三十一)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离休人员特需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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