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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毕节高新区投资促进局单位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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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高新区投资促进局单位2026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毕节高新区投资促进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毕节高新区投资促进局单位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 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情况

第三部分 毕节高新区投资促进局单位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部门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毕节高新区投资促进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毕节高新区投资促进局各股室职责

高新区投资促进局设3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招商引资股、营商环境股,各股室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单位文电、会务、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等工作;负责有关文稿的组织起草、审核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纪检、信访工作;负责本单位内部考核、监督检查、干部人事工作;负责财务、资产管理、后勤服务、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单位内外联系、日常工作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

(二)招商引资股。负责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筹办招商引资、项目推介、洽谈活动;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调度和协调服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协议(合同)的起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编制及评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和区域经济合作项目的收集、整理、筛选、编印和信息发布;负责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历史问题的协调处理。

(三)营商环境股。负责高新区投资环境改善工作,为外来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指导区直各部门开展营造投资环境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督促高新区各部门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负责受理外来投资者和企业的投诉,对投诉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协调处理投诉案件中的具体问题;协调投诉案件办理落实,通报典型投诉案件;负责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为行政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

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内设3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招商引资股、营商环境股。

本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即为本级决算。

人员构成:总编制人数4人、在职实有人数4人,均为事业编制。


第二部分 毕节高新区投资促进局单位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毕节高新区投资促进局单位2026年收入预算总额为92.69万元,均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2.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0万元。

毕节高新区投资促进局部门预算当年收支总额与2025年预算数214.28万元相比,减少121.6万元,下降56.75 %。主要原因是:单位职能职责减少,人员减半。

二、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6年公共财政预算安排基本支出92.69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均为县本级支出,主要是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其中:

基本支出具体是:

1.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核定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住房保障等人员经费83.47万元。

2.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9.22万元。

3.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和县相关规定核定的公务交通补贴  0万元。

项目支出具体是:无

三、一般公共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规模变化情况

毕节高新区投资促进局单位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92.69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29.61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下降24.2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较2025年有所减少。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121.6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下降56.75%。主要原因是单位职能职责减少,人员减半。

(二)一般公共预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82.79万元,占89.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万元,占4.71%;卫生健康支出2.53万元,占2.73%;住房保障支出3万元,占3.24%。

(三)一般公共预算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2026年预算数为82.79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82.79  万元,增长100%。其中,按政府经济分类机关工资福利支出(类)工资奖金津补贴(款)预算数为73.57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经费(款)预算数为7.87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预算数为0.5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预算数为0.8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2026年预算数为0.37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0.31万元,下降45.51 %。其中,按政府经济分类机关工资福利支出(类)社会保障缴费(款)预算数为0.37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

2026年预算数为4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6.08万元,下降60.32%。按政府经济分类机关工资福利支出(类)社会保障缴费(款)预算数为4万元。

4. 行政运行(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26年预算数为1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1.73万元,下降63.37%。按政府经济分类机关工资福利支出(类)社会保障缴费(款)预算数为1万元。

5.行政运行(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2026年预算数为0.23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0.64万元,下降73.65%。按政府经济分类机关工资福利支出(类)社会保障缴费(款)预算数为0.23万元。

6.行政运行(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26年预算数为1.3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2.41万元,下降64.93%。按政府经济分类机关工资福利支出(类)社会保障缴费(款)预算数为1.3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6年预算数为3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6.88万元,下降69.64%。按政府经济分类机关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预算数为3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54%,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万元,降低75%。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54%,占“三公”经费的100%,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占“三公”经费的0%。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我县对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到本单位,目前这项经费预算暂无数据。与2025年预算相同。

(二)公务接待费。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为0.5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54%,主要用于接待外来客商。与去年年初预算相比,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1.5万元,降低75%,主要原因是根据去年实际执行数做合理调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我县对公务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到本单位,目前这项经费预算暂无数据。202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与去年年初预算相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无变化。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投资促进局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22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13.02万元,降低58.54%,主要包括办公费5.78万元,工会经费2.09万元,公务接待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高新区投资促进局单位截止2026年年初资产总额83.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0.32万元,固定资产3.17万元,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预算的所有项目支出必须插入绩效目标表)

高新区投资促进局单位2026年预算绩效管理项目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


第三部分 毕节高新区投资促进局单位2026年部门预算表

毕节高新区投资促进局单位2026年部门预算表.xls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二十二)行政运行(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三)行政运行(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行政运行(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二十五)机关工资福利支出(类)工资资金津补贴(款)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二十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类)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以及失业、工伤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二十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的劳务费、委托业务费。

(二十八)机关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九)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经费(款):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的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

(三十)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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