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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养老补贴“急难愁” 贵州省民政厅回应三大民生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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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贵州省民政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围绕我省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相关政策开展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发布会聚焦补贴申请、消费券使用、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机构准入及资金监管等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现场接受记者提问,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逐一作出详细回应,明确具体举措、细化实施细则,确保补贴政策精准落地、惠及民生。


记者:一些老年人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无法操作“民政通”APP,请问对这部分群体该如何申请补贴、领取消费券?

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副处长肖奇:考虑到政策聚焦失能老年人群体,我们建立了三重保障机制。第一,页面操作适老化。“民政通”增加了便捷的操作引导,初次进入专题页面可以跟随指引快速学习掌握“民政通”操作。专题页面专门为老年人设置醒目的标识,确保易辨、易懂、易上手。第二,开设代办功能。考虑到失能老年人多数无法操作手机,“民政通”增加了代办人办理功能,方便老年人子女、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等代为办理。第三,开通服务热线。“民政通”已发布省市县三级咨询热线,安排专人负责解答疑惑、指导办理流程。

记者: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是申领补贴资金的首要环节,请问省民政厅在这方面有什么工作安排?

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副处长肖奇:为避免老年人承担不必要的评估费用,老年人及其代办人可先通过“民政通”进行自评,结果为中度失能及以上等级的,再选择评估机构申请评估,经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的,其评估费用可通过能力评估电子消费券予以抵扣,抵扣标准以“民政通”中设置的标准为准。

此外,有两类情形无需进行能力评估:一是2024年7月以后已使用《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被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经县(市、区)民政部门确认、各市(州)民政部门复核后可不再重新评估。二是已经《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确定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2-5级)且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可直接采用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结果。

记者:这次补贴资金的监管是如何开展的?怎样预防出现虚假服务、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

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副处长肖奇:我们构建“全流程、多维度”资金监管体系。一是源头管控。补贴资金直达“民政通”电子消费券账户,不发放现金,仅能用于指定养老服务消费,无法提现。

二是过程监控。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将及时核实处理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系统反馈的异常交易预警,对发现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和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个人及机构,坚决依法依规处理,及时追回补贴资金。对发现经营主体或失能老年人不符合有关资格要求的,将立即暂停经营主体或老年人的补贴资金审核发放,及时追回补贴资金。

三是事后核查。建立健全评估机构动态管理机制,加强事后抽查,各地民政部门将对本地区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按不低于1%的比例进行实地核查。对评估行为不规范、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机构,将解除委托关系,取消参加资格并追缴资金,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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