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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取消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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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人民政府对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黔西市太来乡长槽龙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和《关于取消大方县箐口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作出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取消黔西市太来乡长槽龙井、大方县箐口水库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请毕节市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毕节市要加强替换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强化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

三、毕节市要按照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的要求,继续加强原水源地水环境监管,确保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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