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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职称评审,毕节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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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7月23日)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毕节市2025年职称申报评审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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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5毕节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2515号)精神,现就毕节市2025年职称申报评审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申报评审时间





2025毕节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严格按照省级安排开展,各系列具体时间详见《2025年职称评审工作时间安排表》(附件1),请各申报人员结合各系列时间安排,提前做好申报准备


申报流程





职称申报评审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流转评委会接收组织评审”的程序开展,个人和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对弄虚作假参加申报和单位不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责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移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一)个人申报通过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职称评审子系统(网址https://rcrs.gzsrs.cn:9999/)进行申报。各申报人应先学习职称评审通知、职称评审条件等政策文件,并查看操作视频《贵州2025年度职称申报指南》(网址:https://rst.guizhou.gov.cn/ztzl/tjgzxyfwgzrcgzzcyzsbl/zcfw/zcsbzn/zcsbzn_5942527/),根据视频指引完成准备资料、填写信息、上传资料等步骤,并在规定时间内点击申报。申报人应实时跟踪材料流转情况,对退回补正的及时完善补充,对正常流转的提醒审核单位和流转单位按时完成相应操作。待评委会接收材料后,及时完成缴费,并关注职称系统查看是否需要补充材料、参加答辩等。


(二)单位审核用人单位经办人员应熟悉职称政策文件,学习《单位职称经办人员工作指南》(网址:https://rst.guizhou.gov.cn/ztzl/tjgzxyfwgzrcgzzcyzsbl/zcfw/zcsbzn/dwzcjbrygzzn/),指导申报人按照当年的职称通知、各系列各专业的评审条件等进行职称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履行审核职责,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指导申报人及时进行补正;对不按要求补正的或明显不符合条件的,不应推荐其参加评审。经审核后可推荐参评的,及时完成公示、推荐上报等程序。


(三)材料流转各级流转单位应在收到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的流转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报单位重新进行补正;对符合流转程序的,推送到下一个单位,直至材料送达评委会。


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应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职称评审系统首页继续教育管理模块完成学时登记认定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备案,实时动态维护继续教育信息。


评审范围





市级评审的职称包括:卫生系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工程系列农业系列民营经济组织专项评审工程系列6个系列高级及以下;党校系列中级及以下。我市自主评审单位: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高校教师系列正高级及以下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卫生系列副高级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的高校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下。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中级及以下评审。各评委会的评审范围、咨询电话等信息详见《毕节市职称评审委员会登记表》(附件2)。


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857-8339326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857-8222283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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