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导致重大事故,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
关注“应急管理部”微信公众号,通过底部菜单栏【服务】选择【安全生产举报】,进入举报平台。
https://dctjfx.mem.gov.cn/aqscjb%23/#/
全国统一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在政府网站公布了2个矿山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分别是:
010-64463182
010-6446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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